湖南省“十二五”環境保護規劃
中國項目可行性研究中心 2012-05-22 瀏覽:
根據《規劃》目標,到2015年,全省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改善,重污染區域生態環境質量惡化趨勢得到基本遏制。到2015年,化學需氧量、二氧化碳排放總量要比2010年分別減少7.2%和8.3%;湘、資、沅、澧干流及一級支流市州出境斷面水質達標率為95%,較2010年提升10%。
《規劃》提出,要以解決突出的環境問題為重點,持續改善環境質量。以群眾反映強烈的環境問題為重點,以部門聯動和行政稽查為手段,著力抓好飲用水源地水質保護、城市環境綜合治理、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大力改善環境質量。特別提出對于飲用水水源地的保護,到2013年底,依法取締水源保護區內與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及已建排污口。一級飲用水源保護區全部設置警示標志,鼓勵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周圍建設隔離防護設施。對于環境風險隱患大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開展綜合整治,對東江水庫、水府廟水庫、株樹橋水庫等具有戰略保護意義的湖庫型飲用水水源地開展生態修復,重點解決水源地受重金屬污染物和有機污染威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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